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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鹏代表:应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7:2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朱建军、王勉)有效控制和化解我国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是确保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行长赵鹏说,造成金融风险的原因既有金融部门自身的原因,如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管理不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等,也有金融监管不力乃至不当等外部原因。他建议我国应当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制度。

  赵鹏代表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最重要的应强调加强金融部门的自身建设,同时也要重视和改善构成其生存条件的各类环境因素。金融运行环境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和有效改善,就无法保证实现金融改革的预期目标,就很有可能断送已经付出的巨大改革成本。

  他认为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金融生态,无论对于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引导全社会高度关注金融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努力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目前十分必要和迫切。

  据介绍,为重视和加强对金融发展环境的关注和研究,我国理论界提出了“金融生态”这一概念,并于去年11月,公布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专门课题组完成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这有利于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认识各自的差距,认真研究和努力改善影响金融发展的因素,努力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实力,从而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我呼吁能够继续对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给予充分重视,建议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制度”,赵鹏代表说,“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对全国重点大中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动态跟踪反映各地金融生态的改善和变化情况;继续由中国

人民银行牵头,委托权威科研机构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向全国人大财政经济、法律等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评价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他说,对“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科学合理地设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方法,准确取值,确保评价方法先进、评价结果客观正确。各地政府在实施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时应将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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