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比上年增7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7:4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齐中熙、顾立林)预算报告表明,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补助标准提高。中央财政为此将投入47.3亿元,比上年增加41.9亿元,增长7倍多。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20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
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地方财政也将相应增加投入,农民缴费暂不增加;对东部省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中央财政也将按照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扩大试点范围的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鼓励条件较好的地区加快进度,争取到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缓解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也是今年农村医疗保障建设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范五保供养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实际、保障线标准合理适当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医疗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并注意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发挥制度合力,2006年中央财政(包括一般预算和彩票公益金预算)将相应安排资金9.5亿元,比上年增加6.5亿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