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 不再从事政府采购执行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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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4: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梅军 通讯员 沈文)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全省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能从事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而只负责对政府采购的监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将设立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该中心属非营利事业法人,由同级政府直接领导。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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