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宁:应明确副省级城市管理权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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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8:49 金羊网-新快报 | |||||||||
张广宁透露将向大会提交建议 新快报讯(特派记者 廖颖谊 余亚莲尹来)日后公务员法出台,对于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中的副局级待遇将如何确定呢?广州对于外国人的管理权限应该怎样划分?昨日,作为广州市的“大当家”,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参加广东团的分组审议时道出了自己的困惑。他表示将向大会提交相关的建议,希望中央能尽快明确包括广州在内的副省级城市的法律地
“温总理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提到了要‘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这个提得很好,也非常重要。”张广宁表示,中心城市对每个省的发展影响都很大,不少省会城市定位都是中心城市。广州也是其中之一。 “而怎样才能发挥好中心城市的作用呢?”张广宁指出,现在的中心城市在全国来看主要是省会城市,如果真的要发挥作用还要进一步明确它们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权限。 张广宁特别提到了副省级城市地位尴尬的情况。据他介绍,如中编办的文件明确了广州、武汉等十几个副省级城市,但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其他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副省级城市的法律地位。这就带来了不少问题,如公务员法出台后,对于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队伍中的副局级待遇如何确定。另外,副省级城市的管理权限的划分,也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张广宁认为,副省级城市的经济总量在全国举足轻重,但是除了5个计划单列市外,其他10个城市的管理权限都不大,很多审批事项和政府决策的事项都掌握在中央和省里。“很多事要做的话就要报到中央和省里,做起来就很繁琐。”他特别提到,如在广州的外国人越来越多,但对于外国人的管理,其权限是集中在中央跟省,如对外国人实行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批权是在省里,这些权力怎么配套均有待研究。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