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员称地方可突破娱乐场所营业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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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9:19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李斌) 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后,部分地区对“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8时不得营业”的不同意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日前在北京向媒体表示,如果各地对这一规定执行起来有困难的话,可以通过制定地方实施细则来突破限制。但在目前条例刚刚实施之时,应该执行。 张新建指出,在不违反国家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对于条例实施后,部分娱乐场所出现凌晨两点后“只出不进”的变通做法,张新建认为是不行的。“所谓的停止营业,就是经营者停止经营活动,不再接纳消费者,消费者自动结束娱乐活动,离开所在的娱乐场所。这是一个准确的解释。其它的,比如延长经营时间等,法规是没有这种灵活性的。”他说。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