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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出台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9:53 黑龙江日报

  记者 任志勇

  本报讯为实现建筑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切实保障在一线作业的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减少建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大庆市日前出台《大庆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对民工吃住条件等细节提出明确要求,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也有望彻底改变,“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得到充分体现,深受农民工
欢迎。

  该《规定》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的卫生等,尤其对影响农民工心理健康、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环境和人为因素都作了重点要求,提出了实施办法以及要达到的标准。《规定》明确要求,农民工宿舍净高不得低于2.5米,每间不得超过2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且必须是单人单铺,不得设置通铺、地铺;不得在未竣工建筑物内住宿;冬季施工现场,宿舍应当采用统一供热方式。工地食堂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厕所应进行封闭,采取水冲式,并设置专人清扫,及时消毒和清理;必须设医疗室和配备卫生急救人员,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设置的淋浴间必须满足人员需要;施工单位要设置农民工学习及娱乐场所。

  《规定》还明确要求,施工现场要采取降噪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22时至次日6时施工。《规定》还把解决农民工的夫妻生活、探访问题作为一项明确要求提出来,要求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农民工夫妻生活、探访提供方便条件。

  据悉,凡是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任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被处以5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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