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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助学贷款或被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新华社电早期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已开始进入还款期,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7日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银行研究制定对严重违约学生的公示制度。

  崔邦焱说,根据有关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
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其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将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并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据抽样调查,有近20%的贷款者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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