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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有奖 最高奖励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0:28 河北日报

  ■企事业单位职工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当地工会举报,并可得到最高5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12351(职工维权热线)、0311-87688672、87688688

  本报3月7日讯(记者王巍)今天,省总工会发布了《奖励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隐患办法(暂行)》。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职工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当地工会举报,并可得到最高5000元的奖励。

  该办法规定,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有权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向省、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进行举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要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重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

  对职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由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在10日内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上报省总工会复查,由省总工会聘请专家进行评估分级,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可能造成3至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500至1000元;对举报可能造成10至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隐患的,奖励1000至3000元;对举报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巨大的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3000至5000元。对举报瞒报、迟报、伪报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也分别奖励500至5000元。

  省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将建立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查实、上报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提倡职工实名举报,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实施奖励。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事故隐患举报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由省总工会拨至设区市总工会,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30日内到所在设区市总工会领取。

  举报人可直接到当地工会进行举报,也可通过电话、书面材料进行举报。省总工会举报电话:12351(职工维权热线)、0311—87688672、876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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