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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妇联投诉的外来务工人员极少 打工妹你在他乡还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2:0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李洁蕊

  是没遭遇到人身侵害,还是根本不懂或者不敢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三八”到来,记者走访了几位外来务工妇女

  核心提示:200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在采访中,记
者发现,到权益部门投诉的外来务工人员非常少。是她们没遭遇到人身侵害吗?还是她们根本不懂得或者不敢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在“三八”节到来之际,记者走访了几位外来务工妇女,听她们讲述自己在城市里的生活状况。

  “因为想签合同,老板把我撵了出去。”

  梅子是初来哈尔滨打工的女孩,今年只有19岁。采访她那天,她正在人才市场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她说正月十六她就来哈尔滨了,至今还没有找到工作。

  刚到哈尔滨,她就和同乡在一个挺有“规模”的酒店里当吧员。交了200元的抵押金,老板就让她工作了。

  晚上睡觉时,她问同乡,老板扣下了抵押金怎么不给打个条呀,要是他不承认怎么办呢?同乡说:“老板都这样,你要走时提前告诉他,他就会把工资和抵押金一起退给你的。”梅子还是有些不安心,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去了老板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梅子没敢直接向老板要抵押金的收条,而是很婉转地试探着问老板:“我表姐在别的单位工作,去了就和老板签了一个合同,咱们为啥不签呢?”老板看着梅子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签合同是吧?那也得看是什么工作,你不做,有的是人做,而且都有经验,肯定比你做得好。我看你小,才留下你。按理说几个人一起找工作,我们是只留一个人的。你要是不想干,现在就可以走。”说罢,拿出了200元钱递给梅子,告诉她可以找别的工作去了。梅子只好收拾行李离开了酒店。

  后来的几次找工作,都是这种情况,梅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还没挣钱就得先交上钱,而且连个收条也不给,提到签合同,老板就发火。

  “我这么年轻累点怕啥,工资高点就行。”

  小青长得白白净净,健谈又有些腼腆。她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3岁,在城里干活已经五六年了。最初来城里打工是给一家小卖店当服务员,“那时工作很累,早7点干到晚7点,一开始每月只给400元,后来涨到了600元。那家人对我也很好,所以在那一工作就是两年。为以后找工作积攒了一些经验。”

  她打工的第一个酒店有5层楼,很豪华,她觉得在这样的酒店工作不会被骗。一个经理模样的人,先给她们讲了工资的给付方式,不用交抵押金,每月工资500元,从第一个月开始在工资里分期扣除抵押金,每个月扣100元,扣5个月。接下来的工作中却不像她想得那么简单,刚来时要穿新工服,每套工服扣掉200元;工牌每个扣掉100元……三个月下来她一共拿到了300元钱。之后小青辞职了,工服等交回了酒店,钱却没有退还。

  说到这儿,小青水汪汪的眼睛里含着泪。小青告诉记者,这些都不算什么,出来打工就有了思想准备,有的老板脾气不好,对员工破口大骂,虽然她还没有挨过骂,但是听见老板骂别人她心里就特不舒服,“给你干活,你给工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骂人不是侮辱人格吗?”谈话中,时常有招工人员插进来问小青,酒店服务员做不做?小青最关心的就是能多给点工资。有个酒店月薪550元,招工人员说酒店挺清闲的,但小青拒绝了。她说:“我年轻不怕累,就是工资太低,说是每月550元,到时候还不一定给多少呢!没有几个老板会按答应的工资给你。”

  “姐,你要是给曝光了,剩下的钱我就要不回来了。”

  王芳来哈市打工很多年了,一直觉得自己还算聪明,结果还是上了一回当。

  一天,她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招聘业余演员的启事。招聘的地址是某某活动中心,让人一看就觉得是正规的公司。

  在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王芳见到了一位自称“导演”的人。“导演”告诉王芳,他的公司在北京,栽培了很多明星。王芳答应了“导演”可以去外地工作的要求,导演给了王芳一张自己在总公司门口的照片和两份演员签约协议,并告诉王芳要先交500元抵押金。王芳说,她当时留了一个心眼,只给了“导演”300元抵押金。回来后,男朋友听后就觉得事情不对,劝王芳不要去了。

  第二天,她就给“导演”打了电话,说家里有事不能去了,要求退回300元抵押金。“导演”称自己太忙,已经到外地了,过几天再说。王芳往应聘前的某某活动中心打电话,接电话的人只回答“他不是我们这的人”就挂断了电话。据王芳说,后来他的男朋友一直帮她给“导演”打电话催要这300元钱,对方终于汇到她账户上100元,剩下的200元只是说,等有时间来哈尔滨再退给她。

  采访结束,王芳对记者说:“姐,这件事你别给曝光了,万一‘导演’看了报纸,剩下那200块钱他该不给我了。”看着她的天真、善良,记者无言以对……

  知识帮她得到了五保一金

  小敏是个有知识的打工妹。她在一个老年活动站打工,小敏总是耐心地帮助老人们打水、测量血压,和老人们聊天……

  1997年,小敏给一个熟人看大棚,在高温大棚里,种蔬菜、涂农药、摘菜、擦农药,直到装上车、送到早市上卖,每天才能睡上四五个小时,每个月300元工资。后来,小敏开始给一家私人工厂组装一次性打火机,这个工作很危险,因为别人的打火机里装的是天然气,而她们组装的机器里面灌的是煤气。即使这样,小敏也坚持了下来。大约一个多月后,老板赔钱了,小敏只领到100元钱的工资和价值100多元钱的一次性打火机。

  小敏再进城时来到一家化工厂打工,在车间里干最累的活,一个月算上加班费能挣上五六百元。几个月后,小敏再次放弃了工作,回到农村学习电脑。因为有了些操作微机方面的知识,小敏再次回到那家工厂时当上了仓库保管员。

  尝到了知识的甜头,小敏开始用不富余的工资报了几个业余班。

  在采访时她偷偷地告诉记者,最近她有一个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工作,凭她现在学到的东西和马上就要拿到的本科学历,完全可以胜任。新公司里的高级职员不但有正规的合同,还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公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等。五保一金样样齐全,她这个打工妹,在城市里终于有了应有的保障。

  打工妹生存状况的思考

  在采访中,关于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多数人不知道它的存在,和她们到底有什么关系她们也无暇去了解。当记者告诉小青,当她的同伴被老板侮辱的时候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时,小青只是笑笑说:“我们打工的,有地方吃口饭就行了,别说法律,就是顶两句嘴都有可能被开除。”提起求医看病,记者采访的大多数人都表示她们几乎没去过医院,有点小病就自己买点药。病得重了就请假回老家医治。

  在采访中,省妇联负责人认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有了更进一步的权益保障,这部法律尤其对外来务工女性捍卫自身权益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外来务工妇女首要问题是生存,在生存有保障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想到保护自己的权益。她们不看新闻、不了解社会,当然也不会了解法律。针对这一部分人,近些年妇联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省妇联权益部建立了爱心基金、设立了维权热线到乡村、把今年设为普法宣传年……

  省妇联负责人告诉记者,维权更需要打工妹的自身觉醒,妇联的帮助首先是想让她们意识到自己是个人,这个人在需求生存的同时,也要想到自己是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要有自尊。其次她们要自身觉醒,要抱成团,老板不是害怕同乡在一起打工吗?不是同乡在一起打工的姐妹们也要站在一起,形成一个女工组织,一起向老板讨要权益,要站起来维护本该享有的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最后就是需要知识,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虽然是出来务工,但只有向文中的小敏一样学到更多的知识才能懂得更多,在城里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闻背景

  据省妇联的一项调查,全省8个市(地)妇联的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县(市、区)以上妇联共受理进城务工妇女投诉案件248起,其中关于工资和工作时间长等直接侵犯务工妇女劳动权益的投诉案件就有126起,占投诉案件总数的51%。

  在哈尔滨市妇联做的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有50%以上的进城务工妇女没有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致使进城务工妇女在打工过程中的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用工单位克扣和拖欠工资的进城务工妇女占被调查者总数的30%和60%左右。

  省妇联调查统计,只有32.6%的被调查者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内,其余的被调查者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上,其中33%的人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只有33.2%的被调查者能够每周休息1天,其余根本没有休息日,甚至没有节假日。对于这一部分应该享有的休息权利,务工妇女基本上都采取了默认的态度,以保住目前的工作岗位。调查中还发现,务工妇女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方面还存在问题,有些雇主定的规章制度名目繁多,个别企业甚至存在非法搜身及污辱女性人格的现象。

  新闻链接

  《妇女权益保障法》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妇联组织的职责和作用,完善对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的比例,禁止招生中的性别歧视,防止就业中的就业歧视,突出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和相关财产权益保护,并且,首次在法律中增加禁止对妇女实施

性骚扰的规定,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强化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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