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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暴力虐待妻子愤杀丈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3:0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44岁的王某因忍受不了丈夫的虐待和暴力摧残,终于在一晚上和丈夫之间的全部恩怨作了一个了结,用榔头和水果刀将丈夫杀死。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去年9月15日,王某在家中与丈夫黄某发生争执,黄某持刀威胁要杀死妻子,“你女儿不在,在的话,我把你们两个都杀了。”黄某边说边拿着刀朝王某走来,王某在惊恐中向
后退去,当退到餐厅和客厅的门口时,看见窗台上有一把榔头,就拿在了手上,当黄某向她逼近时,王拿起手上的榔头向黄某敲去,榔头木柄被敲断了。两人又争夺长西瓜刀,在争夺过程中,西瓜刀也被拗断了,接着王某从客厅拿着刀对黄某身上乱砍,并将刀刺入了黄某的胸部、腹部,黄某终因胃、脾脏破裂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王某的单位同事、家人、所在居委会听到这一判决心情都很沉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陆庭长对此作了详细说明,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的重罪。第一,这一案件是杀人致命案件,手段恶劣,用榔头、刀来杀人。第二,由于夫妻长期冲突,死者生前吸毒,对家庭没有责任心,对家庭主妇地位来说起到了不利因素。被告人在本身长期积压怨恨的状态下导致了这样的结果。第三,被告人虽有自首情节,但自首的质量不是很高,称为准自首。

  妇联听到王某的遭遇也表示同情。家丑不可外扬,王某就是有这种心理,一直忍受着丈夫的暴力摧残,她没有找妇联寻求帮助。浦东新区妇联妇儿部陆女士说,妇联有保护妇女的载体和中心,为双方定有调解书,还有去年7月成立的妇联避难所,温馨一站等,假如长期受到家庭暴力,要拿起勇气,寻找正确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妇女保护求助热线:58522525。作者:□实习生 钱丽 记者 李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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