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聚焦"消费与环境" 消费体验成主题亮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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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4:10 云网 | |||||||||||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06消费与环境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于昨日下午在省工商局召开“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座谈会。记者获悉,省消协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一年
10年风雨维权路 据了解,迄今我国开展3·15主题年宣传活动已走过了10个年头。多年来,以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为主的维权行动中,消费者已经逐步建立起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提高,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对与己息息相关的自然环境、人为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趋突出。“白色污染”、“废气”、浪费水资源等问题所带来的危害,把每个消费者与社会密切联系起来。 消费者权益保护,已不仅仅是孤立看待消费者手中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是否物美价廉,是否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无害的问题,而是需要提升到关注商品与服务的生产过程是否是节约资源,是否对环境产生破坏的高度。 聚焦消费与环境 对此,省消协确立今年全3·15宣传年的活动内容,在举办各类型宣传普及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活动外,还将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并着重对家庭装饰、装修材料进行监督,并对此类材料进行相关比较试验,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还有对不平等格式合同进行点评工作,开展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 另外,还将组织普通消费者和义务监督员,对餐饮卫生、食品安全、航空服务、通信服务、促销活动、医疗服务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 加大力度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活动,并开展农村医疗、教育消费状况的调查,将关注“三农”问题作为今年活动的另一重点。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达到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可持续消费,改善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的目的。 消费与环境标准 一、消费的经济环境,必须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要求,国民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社会商品和服务较为丰富,能够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这是和谐消费环境的基础。 二、消费的政治环境方面,必须符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要求。 三、消费的文化环境方面,必须符合“诚信友爱”的要求,有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社会各方面都关心、重视、支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排除市场上各种消极因素,使消费者的消费做到放心和无顾虑、无风险。 四、消费的自然环境方面,必须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使消费者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实现“生态良好”的目标。 (虞南 周晓辉蒋琼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