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下月起将在各厅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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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4:4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勇钢) 从4月1日起,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新闻发言人将正式走上各自的岗位,各发言人包括手机号在内的联系方式将向媒体公开,以便记者随时联系。各厅局及职能部门单位原则上每月要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一旦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要随时召开。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
发出通知,要求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于3月2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言人助理名单,并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求,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必须确定一名新闻发言人,并配备1到2名新闻发言人助理。各单位还要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明确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处室。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各单位领导层中的业务主管领导担任,助理原则上由职能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自今年4月1日起,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季度于本季度第一个周内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上报新闻发布计划。如需列入省政府发布计划的,还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各部门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应提前一个工作周将发布内容、发言人、发布时间及地点、发布范围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