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立法两度被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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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5:34 深圳晚报 | |||||||||
据京华时报报道3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报告》的蓝皮书。蓝皮书首次披露了“婚内强奸”立法两度被弃的内幕。 蓝皮书曝出,在《婚姻法》和《妇女法》修改讨论过程中,“婚内强奸”是热门话题,但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修正案)和2005年颁布实施的《妇女法》(修正案)中,都回避了“婚内强奸”的概念。
书中指出,在2005年8月的全国妇联世妇会10周年纪念大会上,有专家提出无论是否在“夫妻办理离婚期间,丈夫采用非常残忍的暴力手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都不应把妻子的性权利排除在保护屏障之外,均应追究丈夫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观点却是:认定“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是关键,只要正常婚姻关系延续,“婚内强奸”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