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相机索赔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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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5:34 深圳晚报 | |||||||||
索尼相机索赔案开庭 经营方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成焦点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索尼相机因6个型号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披露为不合格,深圳一消费者发起索赔诉讼(见本报今年1月7日报道)。昨天该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时原
原告陈先生认为经营方承诺了一个标准,但是自己却未能达到这个标准,这就是一种欺诈行为。陈先生认为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之相符;否则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庭审后,双方调解没有成功。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