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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取名“雷锋”触犯规定被摘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6:15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飞)一家取名“雷锋发屋”的理发店昨天被通州工商责令拆除牌匾。

  这家理发店营业执照上并不是“雷锋发屋”这个名称,因为到了学雷锋日,就在前几天更换了牌匾,免费为附近居民理发。执法人员表示,“雷锋”两字不能作为企业或个体户的字号名称使用。该理发店未经工商部门批准,就擅自变更字号名称,而且使用禁止使用的“雷锋”二字,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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