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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立法两度被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6:2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中国社科院发布蓝皮书披露内幕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报告》的蓝皮书。蓝皮书在统计数据基础上,对1995年世妇会以来中国妇女的生存与发展态势进行了分析与评估。针对反家庭暴力的热门话题,蓝皮书首次披露了“婚内强奸”立法两度被弃的内幕。据蓝皮书的主编———浙江社科院社会学所王金玲研究员介绍,“婚内强奸”是家
庭性暴力的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了男权文化对妇女所实施的歧视和摧残。而目前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这反映了男权文化和男性中心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影响。蓝皮书曝出,在《婚姻法》和《妇女法》修改讨论过程中,“婚内强奸”是热门话题,但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修正)和2005年颁布实施的《妇女法》(修正)中,都回避了“婚内强奸”的概念。书中指出,在2005年8月的全国妇联世妇会10周年纪念大会上,有专家提出无论是否在“夫妻办理离婚期间,丈夫采用非常残忍的暴力手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都不应该把妻子的性权利排除在保护屏障之外,均应追究丈夫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观点却是:认定“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是关键,只要夫妻正常婚姻关系延续,“婚内强奸”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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