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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解手摔断腿装修工人上法院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6:5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本想出来打工赚点钱,没想到上班当晚起床上厕所时从工地隔层掉落,落得右腿骨颈骨折,不仅花了2万多的医药费,弄不好还可能留下残疾,可用工方却不负这个责任。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小江只好将包工头和企业告上法庭,向法院讨个说法。

  昨天上午,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打工仔索赔2万多

  小江今年22岁,泉港区前黄镇人。从十几岁开始,就出外给人当装修工。

  他在起诉状中称:去年10月5日,自己受雇于福建省安立信实业集团泉州分公司,在该公司承建的石狮市德辉广场的工地工作。当天晚上,自己被包工头江文某安排在两米多高的模板隔层上休息,周围没有护栏和任何安全防范措施。10月6日凌晨1点多,自己起床解手,迷迷糊糊的就从隔层上掉了下来。

  当天,包工头江文某送小江到石狮华侨医院治疗。由于病情严重,又被辗转送到泉港仁爱医院、福州市武警省总队医院治疗,两家医院均诊断为“右腿骨颈骨折”。后来,因为没有钱继续住院,小江只好回家休息治疗。

  此后,小江多次与公司和包工头协商,但双方均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小江只好把公司和包工头一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前期各项损失2万多元。

  俩被告打起口水仗

  昨天,记者照着起诉书上的电话联系了被告企业负责人,但电话已暂时停机。

  据介绍,昨天,庭审时企业方一位副总参加了庭审。庭审时,该公司代表表示,原告没和公司签过用工合同,公司方并不知有这个工作人员。因此,原告的人身损害不由公司负责。

  而被告包工头江文某一方则辩称:小江的人身损害与自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自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小江的伤应由安立信公司承担。

  昨天,包工头江文某的委托律师陈国平认为,原告并不是自己雇用的人员,被告江文某也是受雇于公司方。原告是公司方雇用的人员,这一点原告在起诉状中已清楚陈述。原告的腿是因为公司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原告包括自己在内的住宿都是由公司提供的,作为雇主,企业应对其雇员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保障等义务,因此,应由公司对原告的损害负责。

  另外,被告江文某表示,他与原告是老乡,出于乡情,在原告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才暂替付部分医疗费用。因此,原告起诉要求自己承担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小江的医药费谁来赔?昨日,法官没有当庭宣判,此案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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