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晋江纳税大户10日起可去领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6:52 海峡都市报 | |||||||||
N陈金兰 本报讯 昨日,晋江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办理2005年度企业纳税贡献奖励有关事项》通知,从本月10日起,2005年度晋江实际纳税入库额达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民企纳税大户,可以到晋江市财政局兑现纳税贡献奖了。
去年,晋江市政府出台《关于实行企业纳税贡献奖励政策的通知》,规定2005年度晋江辖区内实际纳税入库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且纳税入库额比2004年度实际增长20%以上的民营企业(不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筑安装企业),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将按企业2005年度新增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的30%给付。其中,计算奖励的纳税入库额包括增值税免抵调库,不包括稽查补缴税款,以及随各税种征收入库的滞纳金和罚款、多征税款、出口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利息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其他非税收入。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自本月10日起,可以到晋江市财政局预算科领取《民营企业纳税贡献奖励申请表》,由企业按实际纳税情况如实填报,经晋江市国税局、地税局审核确认后,送晋江市财政局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兑付。 通知还提醒,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