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加大执法力度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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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8:2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3月8日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重要措施。各执纪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何勇指出,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要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信访举报的系统的作用,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拓宽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惩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要坚决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严惩不贷。 何勇要求,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坚决果断,又要慎重稳妥。一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二要搞好协调配合;三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 何勇强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与自查自纠和建立长效机制等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对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经营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提高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