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空:专访黄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20:49 央视《东方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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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去年煤矿造成的死亡人数比前年下降1.5%,您怎么评价这个数字?

  黄毅:对煤矿安全形势的总体估价,既要看到稍微有所下降这个发展的趋势,更重要还看到形势依然严峻。

  主持人:今年的计划是要比去年再下降3.5%,这样等于比上一次又增加两个百分点。

  去年煤矿死亡人数是五千九百三十八人,那么说下降3.5%。我算了算将近少死亡二百人,少死亡二百人。那么对于整个的煤矿安全工作来说,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我们预测今年煤炭的产量绝不会低于二十一亿吨,那可能达到二十二亿吨。所以煤炭产量的持续地增长它必然给安全生产增加压力。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之下,还得需要下更大的决心,做出更艰苦的工作。

  解说:2005年9月,国家安监局针对媒矿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在全国26000座媒矿中,共有8600个不合格媒矿成为治理整顿的重点。其中,承包给私人经营的小媒矿事故发生率就达到百分之七十。199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媒矿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相关部门开始严厉整顿并且关闭小媒矿。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底,国家安监局正在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小媒矿5243处。然而,冷酷的事实是,经过长达七年的关矿,矿难频繁发生的趋势似乎并没有显现出稳定。在2005年人们又看到了4起百人以上的矿难,这4起特大媒矿事故却发生于国有大型媒矿。

  主持人:为什么这两年国有大矿的安全问题突显出来了呢?

  黄毅:原因很多。我们曾经统计过一次,国有煤矿特别是原来的重点煤矿,安全欠帐达到了五百多个亿,而且去年又经过专家会诊,安全欠帐又达到六百八十多个亿,所以有将近三分之一的设备都属于应该淘汰了。再有呢就是这些年煤炭市场供应比较紧张,而且煤炭的价格持续上涨,所以也刺激一些国有大矿超能力生产,所以也引发了些事故。再有就是,我们将近一半的国有煤矿,它是高瓦斯矿井,而且还有将近一半的煤矿它的煤层具有自然发火的倾向,所以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主持人:其实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是大煤矿还是小煤矿,都是有产量的压力在这儿的。今年希望大煤矿能够把事故降下来,安监局能具体做些什么呢?

  黄毅:继续深入地打好煤矿的两个攻坚战。一个是瓦斯治理的攻坚战,一个是整顿关闭的攻坚战。你比如说所有的煤矿,特别是高瓦斯煤矿,要坚持先抽后采。新建的煤矿你必须是先抽放瓦斯,之后再进行开采。所以要求所有的煤矿,包括低瓦斯的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控的设备,增加安全设备的投入。

  主持人:对于煤矿矿主来讲,就是成本的增加就很可能意味着利润的下降。怎么能让他们不计代价,不计成本的,真正把增加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呢?

  黄毅:你比如说去年出台的强制性提取煤矿安全费用的政策,一吨煤提取十块(钱)、 十五块(钱)安全的费用,而且要专款专用。这笔资金应该说是有很大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在国有煤矿得到了很好的落实。那么在小煤矿落实还不太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解说:2005年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要求“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随后,安监总局在煤炭生产领域开展了“官媒勾结”清理战。到2005年年底,全国主动登记并主动撤资的官员共4878人,涉及到资金7亿3千多万元。

  主持人:这些数字和你们在开展工作之前的预期相符合吗?

  黄毅:已经超出了我们原来的预料,但是呢与实际情况相比,感觉到还会有一定的差距。有些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或者是拿干股的还没有挖出来。

  主持人:所以这方面的工作还会是今年的一个重点吗?

  黄毅:当然是,绝对不是一阵风。正像温家宝总理在廉政工作会上讲的,清旧工作要一抓到底,绝不能半途而废。

  主持人:凡是跟官煤勾结有关的当事人都很有涉及到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那么除了说撤出资金撤出股份之外真正因为这个问题受处理的人多吗?

  黄毅:这4878人到目前还正在核查处理之中。我们提出就是今后要查处事故的时候,就要把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作为一项内容,从而使那些至今仍然没有申报,不撤资,同时采取其他名目其他方式继续入股,继续收取好处这样的人,让他永世不得安宁。

  解说:2005年中国媒矿企业共发生事故3306起,也就是说全国各地每天要发生近十起媒矿事故。但是,目前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赔偿遇难矿工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处理矿难事故的赔偿金高低不一,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多起矿难事件。随着这些矿难的批露,“20万元”的赔偿标准也渐渐为人们所熟悉。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对矿难事故遇难矿工的赔偿金都是参照这一标准执行的。

  主持人:除了考虑到矿工的利益的问题,其实还是因为赔偿的太低,所以对于矿主来讲,他的安全代价很小,所以才会事故频发。就算定出来一个人二十万的标准是不是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呢?

  黄毅:发生了事故之后,他付出的代价比他安全投入要高的多,甚至他感到他死不起人,这样他毕定会对他有一种压力。他会要怎么来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来减少事故,我想会起到这些作用。但也不是惟一的一种手段。而且就目前这二十万,我认为还不是到了头了。

  主持人:理想的数字您觉得应该是多少?

  黄毅:我最近我刚看到,就说民航空难的事故赔偿标准已经从七万那么提高到四十万,涨了五倍。如果按照这个比例,那么煤矿矿难事故死亡人员赔偿的标准那远远不能局限于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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