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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评:强化公共服务是个可喜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首次划定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促进就业、减少贫困、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以及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国防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并将更多的财力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在“十一五”规划中的22个主要指标中,有8个反映公共服务与人民生活。在约束性指标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也属公共服务范围之内。

  如此前所未有地突出强调公共服务,体现了政府对自身职能的清醒认知,是个可喜的变化。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然而,长期以来对政府应提供怎样的公共服务,许多人并不明晰。规划明确公共服务领域,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这无疑为各级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了制度引导,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准确地把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避免政府职能的越位或缺位,有利于政府官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与公共服务职能相对应,财政投入也作了相应调整与优先保障。规划明确,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是: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农业科技推广、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减少贫困、计划生育、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以及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地质调查、污染防止、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和国家安全等。这无疑从财力上保障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完成,有利于解决当前因公共投入不足而引发的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等问题。而且,有望避免财政资金的滥用。

  明确公共服务领域,强化政府承担公共服务之职责,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说,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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