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个人闯红灯单位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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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5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政府获悉,今后,闯红灯、横穿马路不仅是个人行为,除了罚款外,还要同当事人单位的评先、福利挂钩。 据介绍,2005年在全国文明城市考核中,河南郑州市在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以及机动车违章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3月6日,郑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今后对违章个人除了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将本人与所在单位的评先、福利待遇等挂钩,或者让单位领导去领人、在新闻单位曝光等。 另外,对所有的违章车辆要进行电脑记录,对屡教不改、累计处罚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停驶整顿直到吊销执照的处罚。是文明单位的,要扣发当事人或全体员工的文明奖,或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