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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因公或因病死亡的年龄已呈低龄化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0 黑龙江日报

  宋海英 本报记者 文天心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65321起;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472起,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189名。全年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7.2万余起,查结16.1万余起,查结率达到93.6%。全省刑事立案比去年同期下降2.2%,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与去年同期比明显下降,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在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背后,是广大公安民警做出的牺牲:据统计,2005年全省共有104名民警伤亡,有28名民警因公牺牲,有9名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或工作岗位上,占牺牲民警总数的32.1%。

  我省公安民警健康状况堪忧

  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无规律的生活节奏,使广大民警的体力严重透支,绝大多数民警处于亚健康状态。有的民警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2005年,省公安厅对公安民警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结果堪忧。当年,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等地公安局组织民警体检,参加体检的民警15525人,患有各种疾病的民警共9418人,占参加体检民警总数的60.66%。其中,消化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肝脏疾病等位居公安职业病前3位。

  调查表明:繁忙的工作、有限的医疗保障甚至让许多身患隐疾的公安民警无法得到有效及时的治疗。

  我省在职民警因公或因病死亡的年龄已呈低龄化趋势。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石长武,因患尿毒症牺牲在抓捕逃犯的征途上,年仅29岁;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刘永苏因患肝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7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政治部科长周少军因患肺癌去世,年仅39岁……

  患病民警群体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刑警,患病人数相对集中的民警群体,基本是侦查破案任务较重和一线执法单位的民警。近年来,仅省公安厅厅直部门及哈尔滨市公安局就有多名民警由于各种复杂原因,导致心理失衡,最终走向极端,给单位和家庭带来恶劣的影响和巨大的伤害。

  健康状况为何下降

  工作压力大,不堪重负。公安部政治部调研组2005年在黑龙江等9省市调查显示,当前公安民警最主要的压力源是“工作”。

  工作压力主要表现为专项行动、战役多,一个接着一个,民警难得喘息;考核考评多,各种考核考评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基层单位任务多,非警务活动多。民警多处于任务重,长期疲劳作战状态,积劳成疾。

  其次,长期工作生活无规律,保养不足。一些领导和民警对健康问题认识不够,不关注健康状况,由于工作忙感觉身体不适也不及时检查,导致小病变大病,少病变多病;有的民警有抽烟、喝酒、暴饮暴食等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少数领导只强调吃苦耐劳,不注意保护民警身体健康;还有一些领导和民警忽视体能训练,导致民警身体素质较差而引发疾病。另外,刑警在遇有刑事案件发生时,必须抓住战机连续工作。巡警必须每天24小时巡逻。派出所民警因白天居民大部分上班不在家,多半利用早晚时间下责任区走访,值班后遇有案件就得连续作战。这些警种业务工作的无规律性导致民警不能正常休息,致使民警免疫力下降,成为胃肠、肝胆、心脑血管等疾病的诱因。

  此外,职业本身的危险性造成民警的心理压力过大,导致民警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由于职业的高危险性,民警在缉捕犯罪嫌疑人、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心理压力大,精神高度紧张。一些群众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接受、不支持、不配合,暴力袭警、暴力执法因其手段恶劣对民警人身安全危害严重,民警付出的是流血和生命;围攻阻挠、侮辱漫骂的软性抗法,危害更广;对施害者惩处力度不足,民警权益保障难;恶意投诉、诬告及随之而来的组织审查带来的重压使民警身体和精神承受着双重压力。据统计,仅2005年1月~9月,哈尔滨市就发生204起暴力妨碍公务和暴力袭警案件,4名民警因公牺牲,8名民警因公负重伤,近400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不法伤害。由于一线民警接触的社会阴暗面多,所受的负面刺激是普通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患心理疾病概率增大。相比身体健康,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不容易被察觉,因而更复杂、更具危险性。

  经费、警务保障不足,从优待警制度不落实是民警健康状况不良的机制缺位。由于经费困难,有的地方从优待警“一张纸”,警务保障“一套装”,一些单位没有经费修理破损车辆,导致车辆带病上路,甚至造成

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因公牺牲民警28人,其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而牺牲的就有14人,占因公牺牲民警总数的48.28%。

  共同关注民警身心健康

  现实中的民警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应引起各界广泛的关注。

  2005年2月,我省成立了公安英烈救助协会。同年11月,省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正式成立,维权委与与

卫生部门协调、建立救护民警绿色通道。

  日前,省公安厅制定了落实从优待警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科学组织民警休假,保证民警身心得到必要的休整,重病民警要强制休假疗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每年要组织民警进行一次体检,因地制宜聘请医务人员,适时到基层所队进行健康巡诊,逐级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定期对民警健康状况评估分析,及时解决影响民警健康的突出问题,减少因积劳成疾造成民警伤亡的数量。

  据了解,省公安厅将建立民警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为全省民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市、县公安机关也将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并逐步建立民警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凡民警在开枪毙伤人员、执行重大任务、目睹战友伤亡,遭遇重大变故时,将安排其接受必要的心理辅导、矫治、及时缓解心理压力,防止产生心理疾病,并将心理训练纳入民警日常教育训练工作中。

  据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建立民警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将全体民警纳入

医疗保险和公安民警意外保险范围,并及时足额交纳公共部分保险费。同时,逐步提高刑警队、巡警队、派出所等一线实战单位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与医疗单位协作建立民警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采取协议或预付保证金等办法,保证因公负伤民警第一时间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

  省公安厅决定,今后3年中央财政公安专项补助的装备建设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基层,为基层一线民警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今后,凡因没有配备防护器材造成一线民警伤亡的,将追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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