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今起可作价入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6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天起,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当“钱”使了———《温州市人力资本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温州市人力资本出资入股认定试行办法》昨日正式出台。这意味着依附在投资者身上、能够给公司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人才资源,如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或营销人才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可以通过法定形式转化成资本。 《温州市人力资本出资登记试行办法》适用区域范围为龙湾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
该《办法》规定,人力资本出资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报经市人力资本出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一次性投资入股。人力资本出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人力资本出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30%。人力资本应当一次性作价入股,不得重复入股,以人力资本方式出资的公司可以对外投资。 人力资本可经全体股东协商作价,也可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作价后由全体股东签字同意形成作价协议。科技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本,出具《人力资本出资入股认定书》。刘雪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