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苏州对野蛮装修动真格 私改房屋结构将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报道昨日,苏州市房管局召开会议,就三月初刚刚开始施行的《苏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作出情况说明。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后,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凡是遇到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如果出现擅自拆改的行为,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拆改房屋墙体、柱、梁、板等主体结构;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住宅改为公共场所用房、办公用房、工业或者仓储用房,办公用房改为公共场所用房、工业或者仓储用房,公共场所用房改为工业或者仓储用房等改变房屋用途;未改变房屋用途,但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在房屋屋顶上设置水箱、铁塔、花园、游泳池等设施的;其他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行为。

  苏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费元龙告诉记者,目前,住宅类房屋装修装饰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私拆、乱改和野蛮装修的行为,而由于拆改结构引起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很多人并不知道,一些墙体敲掉之后,虽然不会立刻导致房屋坍塌,但是从长远来看,对房屋的伤害是致命的,”费元龙解释说,很可能造成结构中产生裂缝,从而使得墙体抗力减弱,一旦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极有可能酿成大祸,因此拆改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记者获悉,《办法》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加强对所在辖区内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管,各装修企业也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客户装饰装修方案中涉及拆改行为的控制,提醒客户尽可能不要拆改房屋结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