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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举报人“流汗”又“流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1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一定要最大限度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全力杜绝打击报复证人现象,不能让举报人流汗又流泪。”曾获“全国十大优秀检察官”称号的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颇为动情地说,他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出台《证人保护法》。

  童海保现任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他告诉记者,目前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较为严重。“东北一位厅级干部举报当地一位高官,横遭打击报复,饱受折磨后
含恨去世;还有一位举报人连续8年检举一位当地领导干部,被构陷入狱,现在被举报对象落网了,但他还得时刻提防其外逃同伙的报复。”

  童海保认为,导致举报人“流汗”又“流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的法律规定,政策性规定又显得软弱无力,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犯罪分子都只能进行事后惩罚,起不到事先保护举报人安全的作用。对举报人保护的规定适用范围也嫌狭小,仅限定为本人而不包括举报人的近亲属,为举报人保密制度存在缺陷,泄密事件不断发生,也没有建立举报人特殊保障制度。

  据他介绍,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有单独的证人保护法,甚至还有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近30多年来,香港民众实名举报的比例从33%上升到71%,主要原因是香港廉政公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证人保护条例,取得了民众对法治和廉署的信任。”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周立民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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