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一年来立法质量提高 立法民主迈新步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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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 吴邦国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二十五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十八件。过去一年全国人大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民主迈出新步伐
他阐述了过去一年立法工作的显著成绩: --废止农业税条例。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这一税种,结束了延续两千多年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向实行城乡统一税制迈出重要一步。 --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八百元提高到一千六百元,扩大高收入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减轻了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负担。 --全面修订公司法和证券法,审议通过公务员法,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去年三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该法,把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解释。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的请求,国务院向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行政长官任期条款的议案。常委会在征询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意见,听取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代表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后,于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解释草案,明确行政长官缺位后产生的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原行政长官的剩余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公证法、畜牧法等,修改了审计法,审议了劳动合同法、行政强制法、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 常委会并就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行有益探索。如听取了社会各方面关于物权法草案的意见,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等。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