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纺织厂加班费一拖3年1700职工依法“追欠”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4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锡城一家大型纺织厂,有140多名职工先后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前几年,厂里自定劳动报酬发放标准,一直未按劳动法规定支付职工的加班费。这一欠薪风波现已平息,昨天从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经多方努力,该厂已筹集资金200多万元,付清了1700多职工近3年的加班工资。

  前不久,这家纺织厂百余名职工先后向市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企业从2003年以来,
未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问题,要求按规定予以补发。对这一涉及千余职工的欠薪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即组织调查,发现这些投诉人绝大部分已退休,或是已分流下岗即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老职工。他们反映厂里从2003年12月至2005年12月的两年时间里,未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属实。随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抽调专门力量进行协调,最终厂方将这3年内所有职工的加班情况进行清理复核,查出需补发加班工资共计人民币202万元,涉及包括离岗、退休的人员在内的职工1700多人。在纺织厂主管部门支持下,该厂筹集到足额资金,一一补发了所欠职工的全部加班工资。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类似欠薪案在老企业中并不是个别现象,部分老企业在劳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自定“劳资标准”现象,在“不经意间”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转换经营体制后,忽视了劳动管理制度的变革,仍然沿袭老一套,导致劳动法在具体工作中贯彻不到位。

  如在一线生产车间实行计件制,加班工资仍以计件制结算,使《劳动法》规定的150%以上的加班工资无法兑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