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取消 农民可无偿使用税务部提供代开发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4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农业税取消后,农民销售自种自收免税农产品时,如何取得和使用合理的发票,这是农民朋友当前最关心问题。 前不久本市农民钱某遇到了尴尬事。今年春节,钱某进城将自家种收的50公斤芦蒿出售给南京一家三星级酒店,前几天钱某上门要账时遇到了麻烦,酒店会计张某向钱某要发票,钱某讲没有发票;张某讲,没有办法入账,也就无法给钱某兑现卖芦蒿款。钱某比较纳
许多免税经营者认为,没有缴税就不能取得发票,使用和开具发票也就无从谈起。还有少数经营者认为,要想买到发票,到税务局不是又要缴税吗?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请教。 税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像钱某这样销售自产的芦蒿的行为属于免税项目,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及《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钱某不仅可以不缴税,而且可以无偿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代开发票。在此,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农民:无论是否免税,商品经营活动,销售方都应按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普通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发票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条款的规定,经营者以自己印制的结算单、销售凭证等代替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对此行为,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