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基金新法关注科研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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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办法放宽了对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报讯广东省科技厅于本月6日公布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与2002年公布的办法相比,新办法放宽了对申请人资格要求,细化了对“科研诚信”内容的考察。 在原办法中,申请项目的科技人员须具备“在广东省境内工作”和“户口在广东”
新办法打破了户籍门槛,申请人条件放宽为“凡在我省境内工作、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新办法对各类项目均延长了研究期限要求,对研究人员的年龄要求,也有放松。 新办法对申请者的实际工作状况和科研工作记录制定了严格规定,以考察申请者的“科研诚信”。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同时曾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或正式通过了鉴定、验收或结题。(刘虹)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