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昨日下发通知 歌舞厅凌晨两点后须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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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京华时报》报道:昨天,文化部下发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通知明确,宾馆、饭店、酒吧兼营歌舞厅、卡拉OK厅的,其兼营部分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凌晨两点后须停止营业。 文化部在昨天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娱乐场所审批程序,加强娱乐场所管理,明确监管职责,规范行政行为。通知再次明确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通知还指出,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如宾馆、饭店、酒吧兼营歌舞厅、卡拉OK厅等,其兼营部分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天凌晨2时到上午8时须停止营业。(李远志)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