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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投资:是暴富机会还是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5:19 深圳晚报

  林权投资:是暴富机会还是陷阱

  广东弘茂在深推介林权投资,本报记者就此展开暗访调查

  3月2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张女士等数位市民报料,称湖贝路罗湖投资大厦29楼广东弘茂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茂”)在大规模推广一种投资品种:林
权流转。

  张女士介绍,该公司承诺,投资者只要投入23.6万元购买该公司100亩林权,即可获取林权证上的100亩桉树林,5年到期保底净收益29万元,预计增值空间达56.4万元,投资回报2.5倍以上,年投资回报率至少26%。该公司还承诺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投资者购买林权之后就不用再操心,只等高额回报。

  王女士觉得这种投资模式回报率不错,但不知道“林权流转”投资模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律,她感到心里不踏实,毕竟数十万真金白银拿了出去,万一到时候公司人去楼空怎么办?王女士告知记者,广东弘茂3月2日下午2时有一场投资者推介会,希望记者做一番调查。

  记者暗访

  公司许诺高额回报:100亩桉树5年保守净收益29万元

  3月2日下午,记者赶到投资者推介会现场,前台2名工作人员警觉地问记者是干什么的,记者谎称是王女士亲戚。但因迟到了2分钟,记者没有获准进入会场。前台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核实后,一名穿着讲究的女工作人员热情地将记者请进了公司的商务部(一)室。女子自我介绍姓张,名片上的职务是项目管理经理。张小姐拿出一大堆资料,开始向记者推介广东弘茂推出的“林权流转”投资项目。

  在项目说明书封面上,几行大字非常醒目:“你选择我们和林业的五大理由”。内页介绍了国家有关林业政策,进行了市场分析,介绍了林权流转的内容:投资造林的法人或自然人,先以合同方购买一定单位的林木,享有该林木的产权;再以合同方式委托专业造林公司对其购买的林木进行管护,公司对其服务做出承诺。在项目风险报告里,广东弘茂列出了一个林权流转用材林收益表:林权流转100亩桉树,到第5年采伐期,保守净收益可达29万元,预计增值空间可达56.4万元;林权流转200亩,投资47.2万,保守净收益58万,预计增值空间112.8万;林权流转500亩,投入118万,保守净收益145万,预计增值空间达282万。

  张小姐称,广东弘茂在中国大地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保险额为每亩5000元,即使到时投资者林权证上的树木一棵不剩,投资者仍可从保险公司获2倍以上的赔偿。记者要求看保险单,张小姐称购买了林权后就会有保险单。

  “全国知名林业工作者”描绘未来蓝图:“广东弘茂”五年上市

  3月7日下午1时50分,记者终于有机会进入了投资推介会现场。张小姐给了记者一张纸、一支笔、一部计算器,并叮嘱记者要仔细算一算投资收益率。记者落座后环顾四周,只见墙壁上悬挂五块牌匾,其中有“广东弘茂”被评为“2003年度中国广州最具成长性企业”、“最具发展创新前景优秀企业”等各种荣誉。下午2时,最后几张空座位被戴着徽章的工作人员填补后,推介会准时开始。

  一位穿着灰白色套装的年轻女子首先代表公司向各位投资者致欢迎词,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然后大屏幕开始播放录像,内容是中央电视台关于内蒙古沙尘暴的画面,有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关于建设速生林及林权制度改革的访谈,以及“广东弘茂”在广西的桉树基地。大约20分钟后,一名中年女子被主持人隆重推出,现场又一阵有节奏的掌声。据主持人介绍,这位女子从事林业工作5年,是一名全国知名林业工作者,谙熟国家有关林业政策和法律。

  中年女子如张小姐对记者讲述的一样,向160余位与会者详细介绍了广东弘茂推出的“林权流转”投资项目,还通过大屏幕穿插介绍了广东弘茂的实力:公司生产的花卉年纯收入可达2000万,生产有机肥可获利1000万元,目前公司已在广西贺州承包了20万亩桉树生产基地,并投入1.2亿元栽种了6万亩桉树,公司将在5年内兴建100万亩桉树林。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为让一部分投资者先富裕起来,公司将拿出20万亩桉树用来“林权流转”,在5年内公司实现上市。

  中年女子板书计算投资收益率,结论与张小姐提供的一样,只是声画结合更为直观。她最后给与会者算了一笔账:同样的23.6万元投入股票,可能亏本,投入房产只能买20至30平米,用来出租至少要20年才能回本,而投资林权,5年内可获得2倍以上回报。中年女子还对社会上关于“林权投资”天上掉馅饼论、地下陷阱论进行了驳斥,强调这是保守之辈的陈词滥调,并称谁抢占先机,是智者,是第一批林场主,必然抢先得到第一批林改果实。

  购买林权须签三份合同:投资者要一次性付清款项

  70分钟的投资推介会结束后,张小姐给记者发来了手机短信,称有好消息告诉记者,她在公司内部拿到了最后100亩已栽种了3年桉树的林权转让权,原价是3800元每亩,现以内部价卖给记者,每亩3200元。记者面有难色,表示买100亩要花32万,一时拿不出。张小姐称按公司规定最少要买20亩,她劝记者,为实现规模效益,最好是买100亩,2年之后可以获得翻倍的收益。张小姐要求记者付定金,随后拿出3份合同复印件给记者看,第一份合同是《用材林流转合同》,其中规定,广东弘茂有权一次性收取投资者所认购的合同林木全部款项;第二份合同是《用材林管护合同》,主要内容是投资者将合同购买的林木又托管给广东弘茂看护管理,同样有条款规定要求一次性收取管护费;第三份合同是《木材收购合同》,其主要内容是广东弘茂将以不低于当期市场平均价格收购木材,如平均价低于400元每立方则以400元价格收购。

  张小姐称,签了3份合同后,就必须将合同认购的林木款及看护费全部付清,然后等待办理林权证。记者以再考虑一下为由推托了。

  专家解读

  市农林渔业局资深人士:两广地区5年期桉树出材量远低于广东弘茂预测

  合同购买林权的投资模式合不合乎国家的政策法规?收益率是不是与广东弘茂公司宣传的那么高?买了以后是不是真有保障?记者专门采访了深圳市工商局湖贝工商所、市农林渔业局林业处,并电话采访了广东省林业局法规处以及国家林业局法规处。多名权威人士得出的结论是,林权投资存在巨大风险,投资者必须慎之又慎,否则不但得不到回报,投资本金也可能竹篮打水。

  市农林渔业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业界资深人士介绍,2003年6月25日发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其中第14条规定,“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出资的条件。”该决定还强调林权流转有严格规范的程序。

  这位资深人士看了记者提供的广东弘茂关于林权投资的材料。据他掌握的情况,目前5年期桉树出材量,在两广地区不会超过8立方米,远低于广东弘茂预测的出材量11.76立方米的水平,全国目前投资林业的平均收益率约为13%,是广东弘茂预测收益率的一半。他还认为,以合同购买林权的形式实施林权流转,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购买者必然承担巨大风险。

  这位林业资深人士称,广东弘茂对合同购买林权投资者的承诺,最后是否能兑现很难说,只能靠时间来检验。

  国家林业局法规处人员:投资者必须擦亮眼睛

  接受采访的国家林业局法规处一位人士强调,国家鼓励林权流转,但要在规范合法程序的前提下。他认为购买林权的投资者最好是实打实到当地林业部门核实情况,并到林地实地调查,特别要严格调查出售林权者的信誉,要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在确定风险不大并且有保障的情况下,才可参与合同购买林权的林权流转。

  据这位人士介绍,东北、北京近年来先后都出现了利用所谓林权投资的非法集资事件,不少投资人投入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就买了几份合同或得到了一份林权证。而不少出售林权的公司,最后被有关部门定性为非法集资,公司实际是皮包公司。鉴于林权投资问题频出,2004年国家林业局发出了《关于合作(托管)造林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地区陆续出现了一些公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合作(托管)造林的现象,具体方式是公司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同时,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许诺几年后会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通知强调,社会上出现的合作(托管)造林公司的集资和招商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融资和广告宣传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金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规范。公司不得隐讳林业投资风险,片面夸大投资造林的收益水平。

  这位人士称,合同买卖林权,投入的资金是实实在在的,而收益是预期的,买方面临的不确定性可想而知,因此投资者必须擦亮眼睛,提高风险意识。

  林业界资深人士:林权证只是一纸证明

  记者在广东弘茂深圳分公司看到一份林权证。林权证的所有者是广西某林业科技发展公司,核心内容有林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树种、林种、面积、使用年限等。记者将林权证的复印件给市农林渔业局林业处的一位资深林业工作者看,他郑重地告诉记者,林权证就如房产证一样,并不神圣,就如同房产证一样,一间房子权属是你的,但并不证明这间房子值多少钱。

  这位资深人士介绍,根据国家森林法,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核发林权证,一般来讲,只要持有关于林地、林木的承包合同,有林地、林木所有权人的证明材料,权利人交纳几元钱的工本费,就可以办到林权证,对土地上的林木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林地出材率是不是有那么高、森林到了砍伐期后是不是可砍伐,可以砍多少等,林权证上并未有注明。因此林权证只是一纸证明而已。它可能很有分量,但也很可能只是一张纸。

  相关链接

  两起惊天骗案均与林权有关

  1998年、1999年的广东茂名化州利用庄园开发,也是通过合同售卖林权吸收城市投资者,集资额高达3亿元,最后被有关部门定性为非法集资案,有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当时购买果园林权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据有关部核实,当时60余深圳人上当受骗,每人数十万元的资金分文不归。前不久广东省高州市的“君临惊天大骗案”也是利用所谓的林权投资,非法集资2.3亿元,深圳也有数十人被骗,目前君临公司8名相关责任人已先后被警方抓获并判刑。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据了解,湖贝工商所已介入调查广东弘茂公司,该所一名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执法部门对广东弘茂经营“林权流转”项目合法性没有得出结论之前,暂时不要投入资金。该所目前正对广东弘茂深圳分公司的经营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推介会现场,有心投资的人们正在听广东弘茂有关人士讲解林权流转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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