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香烟走私案16被告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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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6:05 北京晚报 | |||||||||
一起特大海上香烟走私案昨天在广西北海市宣判:郑继明、黄锡填等16名被告人因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洗钱罪”,分别被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1999年初到2004年七八月间,16名被告在北部湾海上从境外走私各类香烟达4.4万多件,偷逃应缴税款总额1.4亿元。新华社发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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