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发布相关应急预案 土地引发群体纠纷应逐级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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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6:2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官员瞒报群体事件要依法追究责任。近日,省国土厅发布《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穴以下简称《预案》雪。《预案》将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级别分为特别严重、严重和一般三种押“特别严重”指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严重”指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一般”指发生群体性事件。级别为特别严重的,必须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所在地有关部门和上一级管理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急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级别为严重的,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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