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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孤儿告媒体侵犯隐私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1: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北京消息8日,艾滋孤儿状告一媒体侵犯隐私权的诉状送进了北京朝阳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同意小莉缓缴诉讼费。据称,这是《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后的首例诉状。

  小莉一家原住河南省某县,她的父母因患艾滋病而死亡。小莉作为艾滋遗孤,在生活、精神上备受歧视和磨难。在“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教授以及中共中央党校靳薇教授
和香港慈善机构的杜聪先生等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小莉离开了她的家乡,在一般人并不知道她身份的地区读书学习,基本摆脱了受伤害的阴影。

  2005年12月2日,《华夏时报》第一版及A16~A17版上,以很大的篇幅刊登了小莉的脸部特写照片,以及小莉和弟弟及父亲(现已去世)的照片,并标明她父亲因患艾滋病而死亡以及小莉艾滋孤儿的身份。

  从2004年8月开始照料小莉生活的中央党校教授靳薇昨天告诉记者,看到报道后大吃一惊,即与《华夏时报》社交涉,有关人员表示了歉意,说这是“粗心”和“交接疏忽、技术失误”造成的,但没有承认对小莉侵权。

  3个月后,这篇报道终于引发了一场诉讼。据悉,小莉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华夏时报》停止侵害,用相同版面相同篇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国垒 阮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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