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航发会”违规投资高铁 国民党吁从严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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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7:3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10日消息台北市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台当局“航发会”投资台湾高铁公司45亿元新台币无效,国民党“立法院”党团9日质疑台当局前“交通部长”林陵三己经触犯“伪证罪”,应立即接受处理。 据台媒报道,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潘维刚、党籍“立委”王昱婷(台南市)、雷倩(台北县)等9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台当局“交通部长”郭瑶琪已在8日证实
同时,潘维刚也要求追究其他台当局相关官员的行政及政治责任,台当局“行政院”应移送当时参与决策的台当局“交通部”官员、“航发会”官股董事,接受台“司法院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调查责任。 潘维刚也说,现有的“航发会”董监事多是台当局官员,立场无法客观,应即刻重新改选,纳入一定比例的专家代表。 对于台当局“航发会”投资台湾高铁的45亿元新台币,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也要求应立刻追回,而林陵三曾说,“决策是高层指示”,到底高层是谁,国民党也希望林陵三要说清楚。(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