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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化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用地大部分被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7:59 中国青年报

  看着原来的村地即将成为闹市的门面,本该高兴的湖南省新化县上渡村居民张先太等人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原因很简单,他们调查认为,政府安置给300多征地村民的集体财产,大部分被人侵占。

  土地安置中疑问重重

  据上渡村6组和19组的村民介绍,这两个村土地相连。上世纪80年代初,政府开始大量征用村地。原来的农村现在都建设成了政府的机关办公楼,土地价值日升,部分繁华地段甚至赶上省城长沙市内的土地价格。考虑到失地农民的安置,县里在村民的再三要求下,决定将剩下的围子山一块20亩的土地作为安置用地。

  一份在2000年7月形成的新化县梅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议纪要称,开发区同意按照1998年年底户口基数,在规划的新冷路左侧移民局机械化施工处等地段(即围子山地段),每户安置临街长度为3.6米的门面一个。

  在2005年11月3日下午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政府将这一安置工程协调为:围子山工程由6组和19组的村民自行开发,自行建设。

  记者获得的这次会议一份没有签名的记录上称,规划的门面为334个,村民安置门面为145个,消防部门27个,改建门面79个,另外35个作为平整山地的开资,剩下的50多个不知去向。参加会议的有开发区、办事处有关领导,上渡村6组、19组的组长、会计和部分村民。

  奇怪的是,记者采访的大部分村民表示,2005年这次会议的内容无人告知;对其中的财产分配,更不清楚。没有征求大家的意见,而擅自处置作为集体财产的围子山土地,显然有违村务公开的政策和要求。

  部分村民反映,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围子山工程的开发交给了高得宣、高宗元、高光辉等人。

  上渡村6组的会计高树荣也说,村里从来没有开过会研究过安置土地的问题,更没有对其中的财产分配表决。他只是按6组组长高宗元的意见收办证费用。

  6组组长高宗元的弟弟高宗明,在一份交给娄底市纪委的检举信上带头签名。信中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安置小区的门面应该由6组和19组的村民自行开发建设,其安置门面不能对外出售。

  而现在开发的337个门面中,分配到农户的门面144个,除了改建制的66个,剩下的,被以6万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了其他人。

  普通百姓变身“承包商”

  据悉,由于安置小区是在新化县城商业街附近,这里的门面很快就吸引了不少购主。采访中,记者见到了一名购买了6个门面的买主、新化县烟草局网建办主任刘某。

  刘某承认,他和几个朋友花了30多万元购买了这些门面,交钱给另外的人后,对方就帮他把证照办下来了。

  在刘某出示的国土规划使用证上,记者看到其中的地址和籍贯一栏上填写的是:上渡村居民。但在记者询问时,他却否认自己是村里的人。

  而收据上显示,卖出这些门面的不是别人,正是承包开发工程的当地居民高得宣。

  据了解,没有承包安置工程前,高得宣只是当地做副食生意的个体户,并没有开发工程的资质。

  记者发现,所有的“外来申请者”的身份都应由梅苑开发区和上渡办事处审核,工程的开发也由他们交给承包人。

  2月28日和3月1日,记者分别走访了梅苑开发区、上渡办事处和县国土局。上渡办事处主任曾庆新表示:该办事处去年才成立,对于这些事情不清楚,都是梅苑开发区作出的决定。

  可县政府办和国土部门官员指出,最后一批办证的门面是由上渡办事处呈递的,办事处不可能不知情。

  在电话采访中,梅苑开发区书记伍文广则对围子山安置工程承包给了一个模糊的答案。他称,围子山工程“并没有完全授权”给高得宣等人开发;并表示自己也听说有人在其中玩猫儿腻的事情。

  但承包者高得宣等人却否认了这一说法。他们递交的一份材料称:2004年,在几个村民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给两组村民180个门面,其中144个安置到户。另36个由村民自行处理,收入抵开发工程开支和办证费用等。

  材料上指出,此后在村支两委的监督下,两组最后选定了他们4个承包人。

  谁在牟利

  为了查核开发中的问题,2月28日上午,一批村民自发赶到了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配合执法人员排查非安置居民的门面。

  国土资源局人员发现,由国土部门颁发的300多个土地规划证中,200多个证照属于没有资格申请安置用地的申请人。这些人当中,不少还是新化当地的一些领导干部,这些人应该没有资格申请。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国土部门总共审批了围子山工程门面337个,而分配到居民手中的仅有144个。剩余的200多个门面几乎都是从高得宣等人手中流失的,总计价值上千万元。而仅高得宣的妻子名下的门面,就有54个。

  据悉,给这些门面颁发证照的是新化县国土局建设用地股。邹元德介绍,国有土地只有经过审批后才能进入市场进行买卖,而围子山安置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属于非法倒卖土地。他们排查后,将会把一些证照收回来。受到损失的人员可以按照法律申请国家赔偿。

  2月28日下午,在新化县检察院,负责调查该案件的反贪局陈副检察长介绍,目前高得宣等人已被扣留,具体案情现在还不能公布。

  当地居民还告诉记者,除了买卖门面外,办证时每个门面都要交两三千元的费用。但办完后却发现是几个门面一个证。

  记者在新化县国土局了解到,除了安置居民的办证费用外,还有非安置人员的办证费用数十万元。而实际上,办证费用只要几百块钱一户。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刘自忠称,高得宣等人收取了这些费用后,骗取了该局的合法证照。因为安置用地不能对外销售,高得宣等人就虚构安置居民身份。

  他表示,对申请人的身份,是基层进行审核。报上名单后,他们再进行审批。 本报记者 洪克非 通讯员 徐亮

  本报3月9日长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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