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黄色短信被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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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8:24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西安市民王某因使用黄色短信息报复、骚扰、危害他人正常生活,8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处以500元罚款,这是陕西省用新法规处罚发黄色短信的首起案例。 2006年3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李某称他从3月1日起不断收到单位同事王某发来的黄色短信,要求胡家庙派出所依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当事人。李某同时向公安机关出示了保留在手机上的黄色短信息。经民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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