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发黄色短信被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8:24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西安市民王某因使用黄色短信息报复、骚扰、危害他人正常生活,8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处以500元罚款,这是陕西省用新法规处罚发黄色短信的首起案例。

  2006年3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李某称他从3月1日起不断收到单位同事王某发来的黄色短信,要求胡家庙派出所依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当事人。李某同时向公安机关出示了保留在手机上的黄色短信息。经民警调查,
受王某黄色短信骚扰的不仅是李某,还有同单位的另两名同事。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所长说,王某使用黄色短信骚扰本单位3名同事,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并且造成了一定后果,故依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