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考核科学性增强 将扩大百姓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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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8: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0日电 《瞭望》 周刊刊载文章说,经过先行试点,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反复修改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终于形成。 文章说,根据试行办法,在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中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体现系统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必须符合“三个文明建设”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要体现针对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情况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差异,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应体现科学性,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能定量的定量,难于定量的,可进行定性分析比较,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的设置,应体现可操作性,要突出重点,便于操作,不要过于繁琐。对政绩进行成本分析,不仅看取得的政绩,还要看为此付出的投入和代价,把发展的成本高低作为判断和衡量政绩的标准之一,正确评价政绩带来的现实成效与长远影响,避免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 二是把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与对领导干部的个体评价有机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的片面性。考核干部的实绩,既要评价领导班子集体,又要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个体。解决整体与个体、结果与过程评价的难点,要从政绩的“客观性、过程性、公共性、整体性、多样性”的特点来把握。既要设置对班子的考核评价指标,还要合理确定个体成员的考核评价指标,同时把个体政绩和集体政绩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以此得出较为科学合理的结论。 三是更好地落实“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的要求,形成科学的社会化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制。实绩考核必须扩大群众参与,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方法,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听取群众公论;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让有关部门参与对干部实绩考核的评价,并为这些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增设必要的程序和环节,使这些部门的意见和结论在干部实绩考核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要建立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化的工作机制,聘请有关专家通过数据分析和实地研究作出评价,为组织部门科学考核领导干部的实绩提供参考,建立健全组织考察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实绩考核机制等。 四是与现有干部考核手段、制度和体系相衔接,增强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方法的适用性。干部实绩考核是整个干部考核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把建立实绩考核体系置于整个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之中,既要突出实绩考核这一重点,也要充分考虑整个考核制度的完善、配套和统一。要把实绩考核工作贯穿于干部的日常管理当中,融合到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核的各项工作中去,与经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紧密衔接,这样才能增强实绩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使实绩考核做到宽严得当,繁简适度,各有侧重,简便易行。一方面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的不平衡性和特殊性,因地制宜,分类考核,考核结果要具有可比性。实绩考核工作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注意纵向、横向的可比性,既看在过去基础上进步与发展的幅度,又看在同等条件下发生的实际变化,避免只看指标总量来评价优劣的倾向。 另一方面考核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各项考核内容既能集中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及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主要指标,又便于获得,易于测算;考核的方式方法既全面、系统,又便于操作,能较好地运用到干部考核的实际工作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