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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海南科技厅原厅长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海南省科技厅原厅长、厅党组书记刘须钦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项罪名,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3月8日在海南省中级法院受审。

  刘须钦现年64岁,原任海南省科技厅厅长、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科教开发集团公司董事长。1994年3月26日,海南科教公司委派刘须钦任海南科教公司董事长,管理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实验学校。检察机关指控,在管
理学校期间,刘须钦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海南科教公司公款330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刘须钦兼任国科园公司董事长后,以公司名义收购太极公司100亩土地,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国科园公司先后四次支付给太极公司土地转让款共350万元。此后,海南房地产行情严重下滑,国科园公司一直未能将该地转让出手,也未开发和使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全。

  2000年6月,国科园公司召开董事会,将包括支付太极公司土地转让款622.95万元在内的近5000万元人民币以投资坏账予以核销。琼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太极公司支付土地款的事实,向国科园颁发了价值98万元的土地权益证书,造成国有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24.95万元。为此,刘须钦被控构成滥用职权罪。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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