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无产地检疫禽只不得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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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18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陈清浩) 3月9日,省委在广州召开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了会议,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在会上通报了我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情况。欧广源在会上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凡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禽只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欧广源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严峻性、紧
欧广源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防控资金,各地财政要按照规定,足额配套落实禽流感疫苗经费和注射补助费。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预报和危机管理。不断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预报水平和突发疫情处理能力,严格遵守逐级报告疫情的规定,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他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全面免疫工作。加强水禽和小型养殖、散养禽只的免疫,切实做到“禽不漏针”,确保100%免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村、逐场、逐户核查免疫监督检查。 欧广源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强化检疫,对没有进行禽流感免疫的禽只一律不发给产地检疫证明,凡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禽只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李容根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及时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我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这场硬仗。 (南方都市报)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