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求解失地农民生存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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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31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记者:李佳鹏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引发激辩 “城里一条烟,失地农民吃一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河池市市长杨才寿接受记者采访时,用这样一句话概括了失地农民所处的生活状态。
今年两会上,针对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代表委员们围绕解决办法之一——“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了激辩,同时还有委员建议借鉴“上海闵行区九星村”模式,尝试进行土地资本运作。 “作价入股”引发激辩 “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完全可行的。”杨才寿代表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他说,实践证明,那些采用“一次性补偿方式”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工程,刚开始时,大家皆大欢喜,几年后,问题一下子暴露出来,个个变成了“火药桶”。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百色市凌云县县委书记韦瑞灵表示赞同。韦瑞灵说,“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失地农民长期受益。只要这项工程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将不再为“填不饱肚子”而发愁。同时,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将失地农民和入股的工程“捆绑”在一起,能够更好地做到和谐发展。 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省委副书记蒋巨峰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一是近期移民的生产生活无法解决。在移民搬迁至工程产生效益的几年时间里,移民失去土地、失去基本生产资料,仅靠自身力量不可能解决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二是移民的长远生计难以保证。一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巨大,每位移民入股取得的分红十分有限,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三是农民承担的经营风险过大。一旦工程有什么问题,所有入股农民都会受到致命影响。四是一旦土地被“作价入股”,这些移民就会变成靠吃红利的失地农民。而实践证明,要保证农村移民长期生活稳定,还是不能离开土地,因为土地是农民的根。 “作价入股”还有待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贺州市市长陈利丹和全国政协委员贺大经对此也进行了深入求解。陈利丹代表说,“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办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可行的,但这是有前提的:一是要设置一个“保底线”。要从农民失去土地的那一天起,业主就要补偿,补偿的数额不能低于“保底线”。二是业主要尽可能通过自己的项目,安置解决移民就业,从而不仅解决了这些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还解决了其发展问题。三是对那些不能产生长期效益的项目,比如房地产项目等,农民千万不能用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因为,这样的项目一次卖完就完了。 贺大经委员则认为,“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是一种可以探索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有了一些成功的范例,但在整个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案,但重点不是靠所获得的资金来维持生计,而应是靠资金提供的收入来为他们谋求一种新的职业。“如果变成新的吃地租的人,估计未来10年内将有4亿人离开土地,这4亿人都去吃地租,这个社会恐怕有点畸形了。” 建议尝试土地资本运作 同样是关于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大学教授邓伟志提出了另一种求解方式——借鉴“上海闵行区九星村”的做法,尝试进行土地资本运作,并建立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制度。 邓伟志介绍,上海闵行区九星村在城市化进程中被征用2600多亩土地后,对剩余的600多亩集体非农用地的土地产权,进行了土地资本运作的探索。即农户将这些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兴建了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营业用房1万间、进驻商家近5000户的九星综合市场村,从而确保了非农用地的级差地租收益不被剥夺外流,农民年复一年长效富裕起来。 邓伟志认为,九星村将非农用地兴建市场,其实质是农民拥有非农用土地的产权,来确保自己不失地不失业。邓伟志表示,九星村以非农用土地产权进行资本运作,积累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此,建议建立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制度。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