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支招解决缺证据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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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侯菲王乐马蕊)“打的”时发生了纠纷,市民要投诉又苦于缺乏确切的证据,权益该如何维护?昨日,众多热心市民就本报《出租车绕行认定不了?乘客提出五大质疑》的报道,支招解决“缺证据维权”。 市建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常“打的”,绕路、少撕票、司机态度不好的情况都碰到过。虽然这不是什么大事,犯不着太较真,但起码也是“烦心事”。他建议对有这种行
程先生的经历让他想出了“换司机必须备案”的措施。他于去年5月打车从友谊西路到和平门外,身上没零钱,只好打电话给早已等候的朋友。到了后,朋友给了司机20元钱,司机只找给3元钱,连发票都没有撕就扬长而去。当时车上还留有他的衣物,还少找了10元钱。投诉到出租车管理处后,管理处将司机叫来,根本不是他遇到的司机,最终无法处理。程先生建议车主如果要换司机的话,即使临时更换,也必须要到出租车管理处备案。 王女士以前给别人开出租车,现在已拥有了自己的陕AU1585出租车。她告诉记者,开了5年半出租车,从来没和乘客发生过类似纠纷。她总结出的经验是:乘客上车后自己先提行驶路线,尽管可能不一定是最近的,但她会向乘客讲明白怎么走最近。而如果有人比自己走的路线还近的话,她承诺双倍赔偿差价。王女士建议出租车管理处处理投诉时一定不能拖,并建议乘客最好在一周之内去处理投诉,因为时间越短越容易记起一些细节。 在西关工作的吴军提出的“与110巡逻车联合打击缺德司机”的办法更有操作性。吴军说,司机绕路等侵犯乘客的类似情况经常发生,出租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可以坐在110巡逻车上,乘客“打的”时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就可拨打110报警。就近的巡逻车马上就可赶到。如果发生打人等恶性事件,民警可直接处理;如果是司机有问题,管理处的人员可现场处罚;如果是乘客不对,民警可以现场教育;如果不是大不了的事,就能现场调解。这样,现场在当时就有,细节都能说清楚,处理纠纷的效率也高了。西安市有近百辆巡逻车,这个办法可先在各主要干道或是繁华地段试行。 南郊的一位教师讲,他就有被拒载、多绕路的遭遇,但他工作忙,有时觉得犯不着花时间处理投诉。如果一旦向出租车管理处投诉了,而处理又不到位,可直接起诉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在《公务员法》中有规定,不作为应引咎辞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