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说——— 中国要推进民主立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1 沈阳晚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要继续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为重点,把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主要有:一是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
吴邦国说,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我们将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法律草案中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重大问题,或者意见分歧较大、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专门问题,采取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举行立法听证会或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实际,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吴邦国说,在制定和修改法律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从国情出发;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