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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沈阳百姓最满意十件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1 沈阳晚报

  3月9日,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消协向社会公布了2005年百姓最满意的十件消费维权实事。

  一、沈阳市政府为了加强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由食药、农业、质监、工商、商业、卫生、公安等17个部门参加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市政府成立了市防控禽流感指挥部。农业、卫生、工商、公安、交通等26个部门紧急联动,构筑起了防控禽流感多条防线。

  三、沈阳市出台了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四、为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工商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制定了《诚信承诺公约》。

  五、沈阳市成立了全国规模最大的维权志愿者组织———“3·15律师团”。

  六、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120个乡(镇)和1596个行政村都建立了“投诉维权站”。

  七、市工商局和市旅游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制定了《沈阳一日旅游示范合同》。

  八、沈阳市消协在“3·15律师团”100多名律师的积极配合下,公开点评了

商品房、商场、超市、农资、保险、洗浴、健身等8个领域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九、沈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申诉1.1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7万元。

  十、市消协与沈阳日报、北方热线网联合评选“沈阳‘3·15’消费维权新闻人物”活动。本报记者田茹茵实习生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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