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后法库农民实惠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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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2 沈阳晚报 | |||||||||
对于法库县孟家乡刘家窝棚村村民韩秀芬来说,新型合作医疗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由于她花10元加入了合作医疗,18000多元的治疗费,她本人才花了6000多元。 3月8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今年要大力发展和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试点要扩大到农村40%的县,明年争取达60%,在2008年全面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中央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达47亿元,是去年的7倍多。早在去年6月份,沈阳在全
3月9日,法库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吴广义主任介绍,法库早在2004年就被市政府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为了提高“参合”农民的费用补偿比例,扩大受益面,经相关部门批准,今年法库县对原有的合作医疗医药费补偿办法做出调整,合作医疗基金由每人28元调整为每人50元,其中个人支付10元,余下的40元由各级政府补贴。今年还实行了医院垫付补偿金制度,在县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实行医院垫付制试点工作,凡是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出院当天即可在医院办理医药费补偿手续,领取规定比例的补偿金。本报记者白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