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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 陕西启动问责制查处事故责任人  金泰氯碱公司总经理引咎辞职,3人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01 中国环境报

  徐刚

  本报讯 本报于今年2月23日以《米脂无定河遭污染纯属人为》为题,对陕西省金泰氯碱有限公司造成水污染的事故进行了报道。近日,事故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处理。

  公司总经理引咎辞职,工程部部长、聚氯乙烯分厂副厂长、技术开发部部长被免职
,聚氯乙烯分厂厂长降职一级,工程部副部长、聚氯乙烯分厂副厂长分别受行政警告处分1次,扣发3个月津贴,扣发工程部主任工程师3个月津贴。

  据了解,金泰氯碱污染事故之后,陕西省环保局立即开展了化工石化行业环境安全检查,发现榆林神木化学工业公司、华阴市新西北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和超标排污现象。为此,陕西省环保局要求全省化工石化企业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各单位,规范企业排污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加强安全生产,并对25家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

  据了解,陕西省环境监测技术设备落后,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薄弱,全省无一家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水平。近两年,陕西省虽然拿出3000万元用于环保系统的监测能力建设,加上地方配套资金,总数接近5000万元,但到目前为止还有超过一半的县没有监测能力。在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快速监测仪器不足,监测手段单一,部分落后地区在仪器配备上还是空白。许多县没有应急用车、没有应急查处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因此,陕西省环保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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