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拟立法20件 立法工作将更重民意讲质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04 桂龙新闻网 | |||||||||
近日从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传来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正式下达,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拟立法20件,包括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4件和地方性法规修正案3件,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13件。 据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林日华介绍,本年度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将在重民意、讲质量上下工夫。一方面是作好开门立法工作,立法重民意,注重保护老百姓的权益。通过举
据了解,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制定的4件地方性法规,分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实施《国防教育法》办法;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3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分别是旅游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私营企业条例;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13件政府规章,分别是实施《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办法、人事争议仲裁规则、蚕种管理办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船闸(升船机)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酒类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土地登记发证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信访听证规则、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 来源:广西日报选稿:黄振瑛作者:费昌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