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保障农民的参与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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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1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市市长丁大卫指出,新农村应是一个富裕、文明、和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缩小城乡差距,首先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要通过“民主管理”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政治参与权。他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强调“尊重农民的意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丁大卫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政府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科学地加以引导,不能强迫他们去做形式主义的事情。”他认为,只有政府充分发挥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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