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同步录像 揭穿“逼供”谎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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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3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因为女友提出分手,而一怒持刀杀人的被告人王强(化名),在法院审理阶段,提出自己被警方刑讯逼供而全盘翻供。幸好,警方在审问时,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当庭播放后揭穿谎言。昨日上午,市一中院认定王强庭上辩解理由不成立,判处死刑。 去年初,王强在江北一舞厅跳舞时认识有夫之妇张丽(化名),其后,两人发展成
王强被警方捉获后,在警方的多次审问笔录里,均承认自己犯罪事实。但是在法庭的审理阶段,王强却翻供,称当初在张丽家门口,是张丽拿出刀先剌杀他,被他抢过刀后才反剌张丽的。而公安机关提供的多份供词却不属实,是在民警的“刑讯逼供”下不得已才那样说的。 针对他的辩解,公诉机关拿出警方在审问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驳斥,证明王强在接受审问时,公安机关并没有对他进行任何刑讯逼供。 昨日,市一中院审理认定,王强在法庭上的辩解理由不成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强死刑。 | |||||||||